关于开展湟里高级中学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活动的方案
发布时间:2019-03-26 点击次数:

 

关于开展湟里高级中学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活动的方案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选树推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,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传承美德、弘扬美德、践行美德,从小立志,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经研究决定,我校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?? “美德少年”评选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落实立德树人任务,着眼“育新人”目标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选树广大未成年人身边的道德典型,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做先进,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,有效加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“三结合”教育网络合力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,为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作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“美德少年”评选活动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顺利进行,特成立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高级中学“美德少年”评选小组。
主 任:
宋海永(校长) 沈建南(党支部书记)
副主任:
狄继东(副校长)冯梅花(副校长)钱文良(副校长)张宏伟(副校长)
成 员:
潘卫星(德育处主任)、徐立强(德育处副主任)朱金宝(德育处副主任)金淑英(校团委书记)谈东平(高一年级组长)潘国健(高二年级组长)薛树忠(高三年级组长)以及各班班主任
三、评选对象
1.全校在籍学生;
2.获得过武进区“十佳美德少年”称号的,不再参评本届武进区美德少年;获得过武进区“百优美德少年”称号的,如在本次评选中未获“武进区十佳美德少年”或提名奖称号的,保留原有荣誉称号,不再授予“百优美德少年”称号。
四、评选标准
美德少年基本标准为:综合考量在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现,突出从自己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富有理想、向上向善、品行优良,阳光健康、全面发展,突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能起到榜样作用,得到所在学校和社区(村)的大力支持,在以下三个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。具体包括:
在家庭是好孩子:孝敬父母、尊敬长辈、学会自理、常做家务、勤俭节约、生活朴素。
在学校是好学生:学习勤奋、创新发明、乐观向上、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爱护公物。
在社会是好公民:遵章守纪、文明谦让、诚实守信、拾金不昧、乐于助人、热爱公益。
五、具体步骤
第一步:各班在充分发动宣传的基础上,每班必须至少推荐一名“美德少年”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书面事迹以OA邮件的形式于本月20日前发给各年级分管德育主任;
第二步:在各班推荐的基础上,由我校“美德少年”评选小组评选初我校“美德少年”29名并在全校公示,同时推荐1名武进区美德少年候选人;
第三步:召开各年级会议,由“美德少年”自己或同学介绍先进事迹;
第四步:在学校宣传栏及学校网站宣传“美德少年”先进事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 德育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-3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