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高级中学教职工师德表现考核办法
发布人: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高级中学   发布时间:2019-09-05   点击量:

一、指导思想:

师德是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,建立科学、合理的绩效工资奖励体系,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、激励作用,特制订《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“师德奖”考核细则》。

二、考核对象:全体在编教职工。

三、考核细则:

1、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热爱教育事业,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如发现违法、违规或发现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,经调查核实的,根据情节扣发当月、甚至本学期全部师德考核奖。

2、热爱关心全体学生,尤其是学困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如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,根据情节扣发当月、甚至本学期全部师德考核奖。

3、顾全大局,服从分配,努力完成本职工作,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。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,工作责任心不强,造成较大影响的,扣除100元。

4、上班期间不串岗闲聊,不利用电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(如打游戏、看网上电影、上网聊天、网上购物等)。如发现一次扣50元。

5、教师间要团结协作。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,不在教师中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,不在公共场合吵闹、争执。如有以上行为者一次扣发50元。

6、自觉维护学校声誉,不做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事,不在网络论坛等场所发布不恰当言论,如有以上行为者,一经查实,扣发当月师德奖,严重者扣发全年师德奖。

7、廉洁自律。不搞有偿家教,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、不自行收费,不自行向学生推销教学参考书和教辅资料。如发现并确认上述情况的扣发当月全部师德考核奖。

8、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树立良好的教学形象。如因教师原因而导致教育教学事故,如无故缺课、酒后上课、上课接听手机等,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当月、甚至本学期全部师德考核奖。

9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,对于教育教学管理中由于缺乏安全防范意识,责任心不强,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根据情节扣发当月、甚至本学期全部师德考核奖。如出现学生疫情瞒报漏报;用电、器材等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、各功能室器材、物品因保管不力、管理不当而导致事故;发生学生缺勤未及时通报;学生出现重大疾病及安全事故处理不当等。

10、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,造成恶劣影响、后果严重的,扣发全年师德奖、奖励性绩效工资,直至解除聘用合同。

四、考核办法:学生评教师(满意度测评)、教师互评与行政评价相结合。

五、考核时间与金额:每学期考核一次,金额为每人1000元。

六、师德奖考核由学校党支部、工会负责。